马上评|交通违法并迷信“豁免权”,本质是特权思维作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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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 2024年6月19日 预览 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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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 2024-06-19 13:14·澎湃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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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湃新闻记者:卫佳明 素材来源:受访者提供 新京报 网络 来源:澎湃新闻(01:14)

近日,一段违规停车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。有网友发帖称,视频中的女子为某国际组织秘书长余某。舆论发酵后,余某就自己的不当言行录视频致歉。

@平安北京 最新通报称,涉事车辆登记在一国际组织名下,6月16日上午,徐某某(男,61岁)与余某(女,58岁,就职于该国际组织)夫妇驱车至事发点,将车停靠在机动车道上,违反停车管理规定,影响过往车辆通行,后在他人提醒时仍拒绝挪车,并辱骂他人、发表不当言论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
从处理结果来看,余某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三点:对交通违法,交管部门已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处罚;由于视频中有一只大型犬“出镜”,通报也指出,余某夫妇违规饲养犬只,属地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;对余某存在的治安违法行为,属地公安机关已立为行政案件开展工作。

坦白说,在机动车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,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,但这件事之所以引发热议,余某的特殊身份和嚣张言行起了不小作用。

余某提到的外交豁免权,通常是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(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)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;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。而且,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,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。

这次警方给出明确处罚,就是最好的印证。不能说车牌是“黑白配”,就可以开着车为所欲为、肆意违章了,有这种“豁免”思维,不仅是对自己职业权利的错误理解,也是对基本常识的冲撞。说白了,这本质上还是一种特权思维。

众所周知,哪怕是执法执勤的车辆,也只有在执行“紧急任务”时才可以在机动车道停车。越是特殊车辆,就越应该约束自己的驾驶行为,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。从现场视频来看,涉事车辆违停并造成了交通拥堵,余某在他人提醒时不仅不承认自己的错误,反而气焰嚣张,态度蛮横。

此外,余某还被质疑可能存在公车私用,“接人带狗”。从通报也可以看出,其丈夫徐某某并未被注明就职于该国际组织,而涉事车辆又登记于国际组织名下,那么这趟出行是因公还是因私?恐怕也需要涉事国际组织或其他管理部门介入调查,若违反规定用车,单位也应有相应的处理。

无论如何,对于任何涉嫌侵犯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,都有必要一一调查清楚,给公众一个清晰的回应。

在短视频时代,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公众人物,都应该认识到“众目睽睽”的严肃性,保持对法律和规则的敬畏。更何况,特权在任何时间、任何地点都没有“违停”的空间,即使没有面对镜头,也应该时刻保持谨言慎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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